

關于公開選拔法律事務管理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深化依法治企工作,促進企業依法經營、合規管理、防范風險,經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面向全集團公開選拔部分子公司總法律顧問和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副部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名額
子公司總法律顧問3名;集團法律事務部副部長1名。
二、崗位職責
(一)子公司總法律顧問崗位職責
1.協助本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全面負責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統一協調處理企業決策、經營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務,推進企業依法經營、合規管理。
2.列席董事會,參加經理辦公會、職代會等重要會議,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并對相關法律風險提出防范意見。
3.組織推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組織落實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和法律事務管理制度制定的任務。
4、組織推進企業的三項法律審核,參與企業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5、參加重大項目的談判,提供有關法律咨詢。
6.負責企業的法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建立企業法律顧問業務培訓制度和人才培養機制。
7.對企業及下屬單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監督或協助有關部門予以整改。
8.指導下屬單位的法律事務工作,對下屬單位的法律事務負責人的任免提出建議。
9.其他應當由企業總法律顧問履行的職責。
(二)集團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崗位職責
1.協助法律事務部負責人開展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履行工作職責、完成法律事務部承擔的工作任務。
2.按照分工,協助推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具體落實,協助或具體承擔法律事務管理制度的制定、三項法律審核的實施等工作任務,參與或主持涉法審議審批事項的審核審查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按照分工,協助或具體負責合同管理、訴訟與非訴訟管理、法律顧問管理、法律業務培訓管理等具體工作。
4.參與或負責承辦企業經營管理、建設發展中的具體法律事務、訴訟案件的代理、合同的起草或審核等工作,推進企業依法經營、合規管理。
5.按照分工,協助、參與或負責對法律事務部進行綜合性管理,提出工作計劃、業務籌劃、整體發展規劃等,推動法律顧問工作不斷向前。
6.完成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報名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熟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的具體內容、職責和特點,能夠熟練應用法律專業知識開展法律事務工作,主持或獨立辦理過眾多企業的具體訴訟、非訴訟業務并取得良好效果。
3.具有正確的業績觀和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熟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
4.具有較強的決策判斷能力、管理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監督控制能力、處理負責或者疑難法律事務和突發時間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勤勉盡責,依法辦事,作風形象和職業信譽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子公司總法律顧問報名資格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職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
2.從事具體企業法律顧問或法律事務工作累計8年及以上。
3.現任正處級及以上職務,且任正處級滿3年或任正處級和副處級累計滿5年。
4. 男性在52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50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現任子分公司總法律顧問人員不參加本次公開選拔。
(三)集團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報名資格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職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
2.從事具體企業法律顧問或法律事務工作累計8年及以上。
3.在企業法律顧問或法律事務管理崗位上擔任副處級2年及以上。
4. 男性在52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7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選拔程序
選拔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組織考察、會議研究、公示及任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通過山西焦煤網站、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發布公開選拔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選拔崗位及名額、報考范圍及對象、報名條件及資格、報名方式、選拔程序、時間安排等。
(二)個人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山西焦煤網站(www.sxcc.com.cn)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填寫《山西焦煤子公司總法律顧問、集團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公開選拔報名表》,并持有關材料到所在單位子分公司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名。子分公司組織人事部門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和匯總后,報山西焦煤黨委組織部。山西焦煤機關部門、直屬單位報名人員經所在部門(單位)同意推薦后,到山西焦煤黨委組織部報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公開選拔的條件及資格,由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選予以淘汰,通過資格審查人選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低于3∶1時,對招聘名額進行適當調整。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加應聘資格,并記錄在案,視情形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四)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分為量化評價考核和面試兩部分內容。量化評價考核以考核從業資格、工作業績為主。面試以測試綜合能力為主,采用個人陳述和答辯的方式進行。
根據量化評價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公開選拔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組織有關專家評委進行面試。
量化評價考核和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最終的綜合測試成績。
(五)組織考察
根據公開選拔人員綜合測試成績,提出擬任用人選建議名單,并對建議人選進行組織考察。
(六)會議研究
組織考察合格后的確定為擬任用人選,提交山西焦煤黨委常委會議研究,按照干部選任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七)公示及任用
擬任人選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有關手續;對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取消任用資格。
五、報名安排
報名時間從2020年1月17日開始至2020年1月23日截止。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和證件:
1、報名表(紙質版和電子版);
2、近期紅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以及能夠證明本人能力素質、工作經歷、主要業績的有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六、紀律監督
(一)公開選拔工作嚴格按照選拔工作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進行,切實做到民主、公平、公開、公正,確保擇優錄用。
(二)參與公開選拔工作的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準擅自泄露選拔工作各個環節情況。
(三)公開選拔工作自覺接受組織、群眾和輿論監督,對公開選拔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干部群眾可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或者紀檢監察部門反映。